【药品名称】: 醋酸奥曲肽 |
【商品名称】: 醋酸奥曲肽 |
【药品规格】: 0.1mg(以奥曲肽计) |
【药品成分】: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奥曲肽。 辅料、乳酸,甘露醇。 |
【适应症状】: 1.肝硬化所致食道-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,与特殊治疗(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)合用。 2.缓解与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。有充足证据显示,奥曲肽对下列肿瘤有效:具类癌综合症的类癌瘤;VIP瘤等,奥曲肽对下列肿瘤的有效率约为50%。 (1)胃泌素瘤/Zollinger-Ellison综合症(通常与选择性H2受体拮抗剂合用,并可酌情加用抗酸剂)。 (2)胰岛瘤(用于胰岛瘤术前预防低血糖症,维持正常血糖)。 (3)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。醋酸奥曲肽治疗仅可减轻症状和体征,而不能治愈。 3.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4.经手术、放射治疗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,可控制症状、降低生长激素及生长素介质C的浓度。本品亦适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,以及放射治疗无效的间歇期患者。 |
【用法用量】: 口服:每日2~3次,每次10mg。 |
【不良反应】: 1.注射局部反应,包括疼痛,注射部位针刺或烧灼感,伴红肿.这些现象极少超过15分钟,注射前使药液达室温,则可减少局部不适.
2.胃肠道反应,包括食欲不振、恶心、呕吐、痉挛性腹痛、胀气、稀便、腹泻及脂肪痢.在罕见的病例中,胃肠道反应可类似急性肠梗阻伴进行性严重上腹痛、腹部触痛、肌紧张和腹胀,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胆结石的形成.
3.由于本品可抑制GH、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释放,故本品可能引起血糖调节紊乱,由于可降低患者餐后糖耐量,少数长期给药者可引致持续的高血糖症,曾观察到低血糖的出现.
4.其他:少数报道出现急性胰腺炎,停药后可逐渐消失;罕见情况下,曾报道醋酸奥曲肽治疗引起患者脱发;长期应用本品且发生胆结石者也可能出现胰腺炎;个别患者发生肝功能失调,包括缓慢发生的高胆红素血症伴碱性磷酸酶、谷氨酰转移酶和转氨酶轻度增高. |
【药品禁忌】: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。 |
【注意事项】: 1.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,故应仔细观察患者,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,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。
2.长期使用,应每隔6~12个月应作胆囊超声波检查。
3.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,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。
4.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,给予本品后,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。
5.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。
6.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,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。 |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20061309 |
【生产企业】: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(国产) |